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保障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