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