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节能指标完成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预警调控方案,确定区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指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等指标的节能预警控制线。

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超出节能预警控制线的,生产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措施,降低能耗;逾期仍超出预警控制线的,发展改革部门可以对生产单位采取调控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