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违反本规定,广播、电视、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制作、传输、传播假吃催吐、量大多吃、夸张猎奇、暴饮暴食等铺张浪费的行为的,由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网信等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

广播、电视、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个人有前款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情节严重的,停止为其提供音视频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