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大型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应当制定文明保障方案,加强对参加人员的文明宣传和教育。因发生不文明行为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可以约谈大型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达标的,责令公开道歉。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