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公民应当文明健康生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文明用餐,反对浪费,在公共场所使用公筷公勺;

(二)不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咳嗽、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疾病时自觉佩戴口罩;

(四)低碳生活,节约水、电、气等资源,不使用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五)文明使用网络,维护网络安全和秩序;

(六)移风易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七)文明殡葬、祭扫,摒弃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