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下列相关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辅警队伍建设所需经费的保障工作;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辅警的招聘、薪酬确定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因公(工)死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辅警的烈士评定审核审查及烈属抚恤工作;

(四)医疗保障部门负责辅警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与辅警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其他部门,依其职责做好相应管理服务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