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申报人提供进出口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税费支付申报、贸易许可申报和原产地证书申领等全流程电子化服务。推进省电子口岸与港口、交通等信息化平台以及地方电子口岸互联互通,提升电子口岸综合服务能力。
引导口岸经营服务单位制定并公开水运、空运、铁运货物场内转运、吊箱移位、掏箱和提箱等生产作业时限标准,方便企业合理安排提箱和运输计划。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