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防联控长效工作机制。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工程施工等单位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规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服务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以及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劝阻和报告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督促婚姻登记、殡仪馆、公墓等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婚丧嫁娶等活动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规定。
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教育体育、气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