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山体保护专项规划。山体保护专项规划是山体保护工作的基本依据,山体的保护、修复、利用、管理等活动应当符合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的要求。

山体保护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

Local Regulations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