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巩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成果,扩大高中办学规模,发展学前教育,办好职业教育、乡镇成人技术学校,鼓励自学成才。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大教育投入。用于教育经费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县财政收入经常性增长的比例,并使在校学生按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多渠道筹集资金,改善办学条件。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办学或者捐资助学。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Local Regulations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