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把贫困山区列为扶持重点。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批实施,并在资金、物资、信息、人才、技术上给予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使贫困山区各族人民尽快脱贫致富。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选派干部、科技人员、教师、医务人员到贫困山区工作。对长期在贫困山区工作的人员,在生活待遇、工资福利、学习进修等方面给予照顾。

Local Regulations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