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1
In force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五)故意毁损、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严重交通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七)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在道路两侧以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拒不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排除妨碍的。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