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造成火灾或者致使火灾损失扩大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款违法行为,经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造成火灾或者致使火灾损失扩大的,从重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