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倡导下列文明行为:
(一)发扬工匠精神,弘扬优秀陶瓷文化;
(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孝老爱亲,平等相待,邻里和睦,互帮互助;
(三)关爱和尊重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英雄模范、军人、烈士及其家属;
(四)尊师重教,立德树人,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
(五)弘扬健康的网络文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六)遵守公共礼仪,衣着整洁,举止得体,用语礼貌,不喧哗,不打闹;
(七)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序上下,为老年人、病人、残疾人、孕妇和携婴幼儿的乘客让座;
(八)等候服务时遵守秩序,乘坐电梯先出后进,上下楼梯靠右行走;
(九)遇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不聚集、围观、起哄;
(十)尊重医学规律和医务人员,配合开展诊疗活动;
(十一)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时,采取佩戴口罩等预防性措施;
(十二)杜绝餐饮浪费,使用公筷公勺,推行分餐制,不酗酒、不劝酒;
(十三)低碳生活,绿色消费,节约资源,不选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控制使用一次性纸杯和办公用品;
(十四)崇尚科学,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十五)文明节俭办理婚丧嫁娶和节庆事宜;
(十六)采取健康、文明、环保的方式旅游;
(十七)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十八)分类投放垃圾,规范停放车辆,文明有序如厕;
(十九)科学规范管理施工现场,避免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
Local Regulations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