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参加慈善公益活动。
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鼓励公共服务机构等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
鼓励和支持公民见义勇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确认、奖励、保护、优抚、救助等权益保障工作。公民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涉及诉讼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查清事实,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鼓励无偿献血,无偿捐献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捐献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临床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人体器官及组织移植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Local Regulations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