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公开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方式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对城市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

Local Regulations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