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Article 20In force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以及开发自然资源,可能造成重要生态系统破坏、损害重要物种及其栖息地和生境的,应当制定专项保护、恢复和补偿方案,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建设项目以及开发自然资源,应当评价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并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Article 1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