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依法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公开交易目录、规则、程序、结果、监管和信用等信息,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时获取有关信息并平等参与交易活动。推进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业务全流程电子化。

推广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电子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的运用,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