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取缔露天粪坑,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农村新建住房,应当配套建设卫生厕所。

Local Regulations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