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重大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预备资金、储备物资。

发生重大农业生物灾害时,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报告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及时采取控制和除害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同时通报毗邻地区。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