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外来物种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外来物种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管理目标,落实防治责任,提供经费保障。

联席会议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林业、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科技、发展和改革、财政、教育、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参加,负责审议本行政区域内外来有害物种防治计划和措施,组织协调部门之间外来物种管理事项。其外来物种管理机构负责有关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外来物种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卫生健康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外来物种管理的有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