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开展安全巡视和检查,发现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发现违反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应当立即制止。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保障机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物资、设备、人员等应急资源,开展应急演练。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规定报告应急管理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
Local Regulations · 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