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从业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对桥梁、隧道、高边坡等工程进行重点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