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Not stated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再次弹出。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利用其信息传输、发布平台违法发布、发送广告,或者发布、发送违法广告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停止传输等措施予以制止。

通信管理等部门应当督促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电信业务经营者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