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本市实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以及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协商解决跨区域、跨部门大气污染纠纷。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依法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污染天气应对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定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在启动预警期间的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