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不得干预宗教活动场所的内部事务。

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利用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商业运作并获取经济收益。禁止以营利为目的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投资建设殡葬设施。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