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自创区应当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对纳入培育库的企业所开展的产品、技术、工艺、业态创新给予培育支持。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自创区内设立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省人民政府、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自创区内园区管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予以扶持。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机构在自创区内共建产业技术、知识产权等创新合作组织。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合作组织依法办理社会组织法人登记。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