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机制,优化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开户、社保登记等手续,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鼓励和支持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
企业申请办理地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违背企业意愿限制企业自由迁移。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