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利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等自然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护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利用历史、文化、建筑等人文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的,应当保持其民族特色、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利用工业、农业、体育等社会资源开发旅游项目的,应当保持其内容与环境、景观、设施的协调统一。

开发旅游项目应当符合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旅游规划。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