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健康作为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因素,保障健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完善健康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和标准,促进城市建设与人民健康协调发展。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民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部门科学布局、合理安排健康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城市规划相关标准规范,配置建设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体育健身场所等健康公共服务设施,并根据健康深圳建设的要求调整城市规划相关标准、规范和健康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划以及设置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