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有序、文明、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