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推广使用中药材优质种源和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施肥以及绿色防控技术并提供服务,指导中药材种植者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种植,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中药材种植过程中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的使用加强监管。

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超过标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