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鼓励新建建筑工程执行优于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推广使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中,应当明示地块的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