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应当符合安全可靠、交通便利、就近避难、平灾结合的要求,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满足发生突发性灾害时的应急救助和保障避难人员的基本生存需求。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应当设置统一、规范的标识,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条件,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Local Regulations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