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加强所属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对通信基础设施进行经常性巡查、维护和管理,并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防工作机制,保证通信基础设施安全和网络畅通。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