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市、县(区)城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文物主管部门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现有路网结构的通行条件进行科学合理设计,提高通行和分流效率。

在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风貌区内应当构建适合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街巷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