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团结和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贯彻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上级国家机关的扶持下,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把自治县建设成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文化繁荣、边疆巩固、环境优美、社会稳定、人民富裕的民族自治地方。

Local Regulations ·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