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实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和有偿出让采矿权制度,禁止乱占滥采矿产资源。对可以由自治县开发的矿产资源,自治县优先合理开发利用。自治县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探矿和投资开采矿产资源。

自治县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享受省、市留成比例高于一般地区的照顾,专项用于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Local Regulations ·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