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文明行为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文明行为习惯;推进法治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现代家庭文明观念,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未成年人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Local Regulations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