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2

In force

有关单位或者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请求、委托,代为查询、核对申请人社会救助有关信息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