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从业人员发生争议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选择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从业人员协商;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向公安、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投诉;
(四)根据仲裁协议或者旅游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经营者与旅游从业人员之间或者旅游经营者之间、旅游从业人员之间发生争议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