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国家机关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率先垂范:

(一)在制定经济社会政策、重大改革措施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政策时,广泛听取意见,兼顾各方利益,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

(二)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严格履行约定义务;

(三)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岗位培训和任职培训内容,教育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言行举止文明;

(四)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勤俭办公;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杜绝餐饮浪费。

Local Regulations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