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失能或者部分失能的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孤寡优抚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生活护理补贴制度。
前款规定老年人重度失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参照乡镇(街道)医院(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护理标准每月给予生活护理补贴;轻、中度失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生活护理补贴。具体标准和补贴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