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市和区(市)县社区发展治理部门应当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开发、统一管理、薪酬待遇、培训培养、考核评价、晋升辞退等制度,促进社区工作者专业化培养、职业化发展,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高效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研究机构等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或者相关课程,以助学、奖学、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引导学生选择社会工作专业。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