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向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与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方面的账款。

自贸试验区招商引资不得进行虚假承诺或者夸大政策优惠,不得超出法定权限作出政策承诺或者承诺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各片区管理机构应当严格规范政策兑现条件、认定标准和流程,公开兑现渠道。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依规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