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