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听取、审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机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工作报告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机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监督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农村集体资产年度经营管理和制度建设等重大事项。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行使前款规定职能的,应当取得成员大会的授权。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4,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