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借鉴区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城市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应高原生态条件的植物种类,并适当配置泉、石、雕塑等景物。

Local Regulations ·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