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9, 2020